尊敬的客户:
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、大连市税务局全面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。按照辽港集团统一工作部署,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开始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(以下简称“数电票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自2024年5月8日起,原增值税纸质发票将以数电票形式交付;
2. 根据国税总局文件精神,数电票可自行下载、打印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;
3. 数电票获取途径如下:
l可通过客户信息备案中的邮箱发送。
l网付客户可通过DPN平台大连口岸业务受理中心——发票管理进行查询
如有问题可在日勤时间(8点30分到15点30分)联系以下电话咨询:
单证中心 0411-87598059、0411-87598062
网付中心 0411-82623390
DPN 0411-82798088-8609
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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