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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内容

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使用通知

作者: 来源: 添加日期:05-08

尊敬的客户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、大连市税务局全面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。按照辽港集团统一工作部署,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开始使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(以下简称“数电票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 2024年5月8日起,原增值税纸质发票将以数电票形式交付;

2. 根据国税总局文件精神,数电票可自行下载、打印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;

3. 数电票获取途径如下:

l可通过客户信息备案中的邮箱发送。

l网付客户可通过DPN平台大连口岸业务受理中心——发票管理进行查询

如有问题可在日勤时间(8点30分到15点30分)联系以下电话咨询:

单证中心   0411-87598059、0411-87598062

网付中心   0411-82623390

DPN        0411-82798088-8609

 

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